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朕真的不务正业第一百三十七章 只要价钱合适,灵魂都能出卖给恶魔(1/5)

    在邓子龙停泊上岸之前,罗莉安恢复了她本来的打扮,黑色头巾挽起额前发,一个白色披肩领,而这个披肩领甚至可以遮住耳鼻,戴上了十字架,最后则是套上了厚重、宽大、没有任何裸露肌肤、极度保守严谨的修女服,罗莉安跟邓子龙解释过这种衣服如此设计的原因,道德防御,防止堕落。

    这个模样的罗莉安看起来有几分阴森和恐怖。

    邓子龙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罗莉安私底下那么不喜欢穿裤子的原因,想要挣脱枷锁而不能的叛逆。

    “很热。”邓子龙表达了对罗莉安的担忧。

    罗莉安笑着说道:“习惯了,走吧。”

    下船的时候,一个满头金发的年轻水手的手,十分随意的、理所当然的拍向了修女的腚,邓子龙抓住了这个水手的手,用力一拧,惨叫声立刻在整个长滩岛的码头上响了起来,本来就十分紧张的红毛番们,立刻拿起了手中的武器,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。

    邓子龙非但不收手,还一脚把人踹下了栈桥,厉声说道:“爪子放干净一下,再有下次,杀了你。”

    邓子龙这句话是十分正宗的古典拉丁语,在和罗莉安进行了深入交流后,邓子龙的外语学的极好。

    在泰西的大旅行活动中,谁拥有一口流利的拉丁语,那都是身份尊贵的象征,泰西流行一种‘回到源头’的风尚,诸多学者主张放弃各国的拉丁衍生词语,以罗马帝国纯真的古典拉丁语作为一种风尚。

    这得益于希腊学院里那些整日里讲故事,宣传罗马的美好和文化时,使用拉丁语。

    邓子龙大约是这样理解,纯真古典的拉丁语,其实就等同于大明朝的官话,而法兰克语、德意志语、英格兰语、卡斯蒂利亚语都是一种方言,吟诗作对的诗会上,一口方言,自然难以被人尊重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罗莉安的语气诚恳无比,真心实意,甚至说是虔诚,比她祷告的时候,还要虔诚。

    邓子龙拍了拍手,有些疑惑的问道:“我不是很明白,虽然你没说过,但我猜,你在泰西应该是贵族,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,见识广博、对问题洞若观火,而且还能远渡重洋来到吕宋,无论怎么看,他一个水手,居然敢这么光明正大的占伱便宜?”

    “因为头发。”罗莉安有些无奈,可是语气里带着许多的轻快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头发?”

    邓子龙看着罗莉安露出来的一点点红发,不明所以的说道:“头发?”

    “是的头发。”萝莉安想了想说道:“黑发代表着高贵、代表着神圣、代表着权威,在泰西最为尊贵,而金色的头发,发源于北欧的蛮族,但是他们占领了不少的领土,实力强横,代表着野蛮、代表着专横、代表着威慑。”

    “红发代表着裸露、堕落、和背叛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修女,终身愿的修女,终身不嫁,就是放弃了我贵族的身份,所以,他们才会如此的无礼。”

    要解释清楚这种鄙视的原因,需要从很多方面讲起,比如在《最后的晚餐》中,背叛了神的犹大就是红发;在宗教文化中,红发通常都是恶魔的化身是巫女,需要被烧死净化;在普世文化中,红色是生命之色,也就是血的颜色,红发代表着不洁、遵循本能的、放荡的,在罗莉安生活的时代里,画作上裸露的女子,大部分都是红发。

    当然黑番是奴隶,在种植园里,他们不会因为顶着黑发就少挨几鞭子。

    这种歧视,也是大旅行文化活动中,西班牙、葡萄牙被排除在外的另外一个原因,哪怕是他们已经五次打败了法兰西人,但是依旧无法获得认同和尊重。

    邓子龙忽然想到了最缺德的事儿,是打瞎子、骂哑巴,实话说,大明也有这种头发领域的歧视,比如倭国搞得秃瓢一小撮,女真人搞得金钱鼠尾辫,这种歧视也的确存在,但都是他们头发都是自己刮成了那个模样,红色的发色,这是天生的。

    这种歧视的存在,也是为什么漂洋过海来到大明这边的人被蔑称为红毛番的原因,来的都是低贱的人。

    人活在陆地上,无论哪个时代,下海撑船的人都很苦。

    邓子龙看了一圈,这些个水手虽然拿起了武器,但是并没有立刻上前来,而是七手八脚的把那个金毛番给救了上来。

    邓子龙在试探,试探这次谈判底线,他欺辱了一个水手,但是没有引发任何的不良后果。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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