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朕真的不务正业第四百六十八章 大争之世,强则强,弱则亡!(1/5)

    王崇古反对将投机行为纳入刑名,他不是平白无故的反对,更不是站在势要豪右的立场上,去维护那些操纵票证价格的晋商,而是基于实践的考虑。

    王崇古看着陛下的脸色,低声说道:“陛下,这种消息,真真假假,历来都不算罕见,三人成虎众口铄金,很多时候,谣言四起,也可能是些游手好闲之徒,张嘴胡说,这口口相传,就越传越邪乎,谣言止于智者,分辨是非、断定真伪,就是需要投机者,去判断这些消息的真真假假。”

    投机就是投机的真真假假。

    不好追查,哪怕是制定好了律法,如何来落实,也是问题。

    什么是谣言,什么是故意鼓噪,如何去界定?交易行里本身就充斥着各种真真假假的消息。

    在交易行里参加博弈的投机客们,不就是以为自己一定比别人聪明,能够分得清楚真假,进而获利吗?

    交易行是个围城,站在外面的时候,会看的很清楚很明白,一旦入局,就会丧失理性,入局的人想要走出去,但沉没成本让他深陷其中,无法自拔。

    如果操纵票证价格入了刑名,不仅仅是行政处罚,那谁还愿意入场?那交易行的新政就是彻底失败的。

    “陛下,以这次庄家操纵驰道票证为例,这次他们在十五天的时间里,连续操纵,才闹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,如果将十五天变成三个月,而后徐徐图之,一点点的吃进,一点点的吐出来,这就是臣担忧的第二个问题,如何去界定正常买卖和操纵票证。”王崇古说出了自己第二个担忧。

    因为界定困难,这個罪名很容易变成箩筐罪,刑名最怕就是这种模糊定义、语焉不详,其危害就是经办官员不分青红皂白,什么事儿都往这个罪名上靠,最后这个条文会因为过度执行,逐渐变成沉睡条款。

    这在大明,不止发生过一次。

    王崇古面色古怪的说道:“臣愚钝,别说去绥远修驰道,就是铡刀放在他们脖子上,估计也是该干还的干,前段时间,大明攻伐板升,照样有白氏通番,有的时候,身在交易行局中,面对那数不尽的蠢货,很难忍住不下手,就像庄稼成熟了,朝廷说不能收割,百姓怎么可能忍得住呢?”

    “很具体的比喻。”朱翊钧对王崇古的话表示了赞同,他本身事农桑,看到麦子熟了,那就必须得割,天王老子来了,也拦不住的!看着麦子烂在田里,那比杀了他还难受。

    王崇古的话意思也很明确,傻子太多,骗子不够用,这得有多么强悍的意志,才能忍住不割韭菜呢?

    “那刑名不行的话,王次辅以为应该如何办才好?”朱翊钧想要知道王崇古怎么填补这个空白,不制定规则是不可能,这是朝廷捣鼓出来的东西,朝廷一定要划出道道来,让人们在规则之下博弈。

    王崇古言简意赅的说道:“罚钱。”

    “罚钱?”朱翊钧眼前一亮,往前凑了凑身子说道:“仔细说话。”

    王崇古颇为确切地说道:“五千两以下,罚没所得,并处两倍罚金;五千至一万两,罚没所得,并处三倍罚金;一万两以上,罚没所得,并处五倍罚金,数额极其巨大者,酌情重罚。”

    “嗯!好!王次辅拟章来看就是。”朱翊钧最终采纳了王崇古的意见。

    交易行是投机之地,要在投机之地,罚没投机所得,并且处罚金,这种行为和脱裤子放屁有什么区别,要明抢就直说,需要绕这么大一个弯儿?

    其内在逻辑是反贪,其根本目的是,防止官吏和商贾勾结。

    官员利用自己的职位和地位,总是能够获得比常人更多的消息,一旦官吏和商贾合起伙来,在交易行谋取暴利,这对其他人不公平的同时,违背了大明《宪纲事类》。

    《宪纲事类》是专门用于规范官吏行为,一共九十五条,这就是以权谋私的典型,是朝廷反贪的重点。

    这次交易行的波动,这个设有门槛的私人交易会,这几个庄家,显然有自己的信息来源,几次精准的提前收到了消息,并且利用这些消息谋取了暴利,这个时候,就没有什么界定的模糊了,但凡是有官员参与其中,就是操纵票证。

    处罚多倍罚金,适用于民间的势要豪右富商巨贾,《宪纲事类》适用于官吏,依照贪腐处置。

    朱翊钧和王崇古深入沟通了下关于这个处罚多倍罚金之事,在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之后,朱翊钧让王崇古离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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